在做檢測時,有不少關于“復合肥執行國家標準是什么”的問題,這里百檢網給大家簡單解答一下這個問題。
復合肥執行國家標準是GB/T 15063-2020《復合肥料》,以下是復合肥執行的國家標準的詳細說明:
一、復合肥標準的適用范圍與定義
新標準適用于以氮、磷、鉀為基礎養分的三元或二元固體肥料,包括冠以各種名稱的復合肥料。但不適用于磷酸一銨、磷酸二銨等特定復合肥料產品。標準中對復合肥料的定義為“氮、磷、鉀三種養分中,至少有兩種養分標明量的由化學方法和(或)物理混合造粒方法制成的肥料”,這一定義涵蓋了舊版標準中的復混肥料和復合肥料的定義,減少了混淆和誤讀。
二、復合肥主要技術指標與要求
1、養分含量
總養分:高濃度復合肥總養分含量應≥40%,中濃度復合肥總養分含量應≥30%,低濃度復合肥總養分含量應≥25%。
氮(N):含量一般在15%~30%之間,某些高氮復合肥的氮含量可達到25%以上。
磷(P?O?):含量一般在10%~20%之間,高磷復合肥主要用于促進作物根系發育和花果形成。
鉀(K?O):含量一般在5%~15%之間,對于需鉀量較大的作物如果樹、蔬菜等,可以選擇高鉀復合肥進行施用。
2、硝態氮
新版標準增加了硝態氮的指標要求,規定硝態氮的質量分數應≥1.5%,并在包裝容器上標明含硝態氮時檢測該項目。硝態氮能補充化肥中的氮量,促進農作物的生長,延長作物生長期和采收期。
3、中量元素與微量元素
中量元素:有效鈣的質量分數應≥1.0%,有效鎂的質量分數應≥1.0%,總硫的質量分數應≥2.0%。
微量元素:銅、鐵、錳、鋅、硼、鉬的質量分數均應≥0.02%,且鉬元素的質量分數不高于0.5%,以確保施肥的安全性。
4、粒度
新版標準提高了低濃度產品的粒度要求,粒度(14.75mm或3.355.6mm)不低于90%,與中、高濃度產品的相同。
5、水分
高濃度復合肥水分含量在2%及以下,中濃度復合肥水分含量在2.5%及以下,低濃度復合肥水分含量在5%及以下。
6、水溶性磷
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的比例,高濃度復合肥應≥60%,中濃度復合肥應≥50%,低濃度復合肥應≥40%。
7、氯離子含量
未標注“含氯”的產品,氯離子含量在3%及以下;標識“含氯(低氯)”的產品,氯離子含量在15%及以下;標識“含氯(中氯)”的產品,氯離子含量在30%及以下。
三、復合肥取樣與試驗方法
新版標準對取樣進行了詳細規定,包括合并樣品的采取和樣品縮分兩部分,并增加了對大包裝產品(大于50kg)的采樣方法。在試驗方法方面,新版標準引入了已形成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相關分析方法,提高了分析效率。例如:
1、總氮:采用杜馬斯燃燒法測定。
2、有效磷:采用EDTA堿性溶液溶解試料提取有效磷,再用磷鉬酸喹啉重量法測定。
3、鉀:采用水溶處理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測定。
4、氯離子:采用自動電位滴定法測定。
5、中量元素與微量元素:采用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方法測定。
四、復合肥檢驗規則與標識
新版標準修改了出廠檢驗與型式檢驗的項目要求、檢驗舊的最大批量及結果判定條文版標準中的“標識”修改為“標識與質量證明書”,要求包裝容器上必須標明產品的名稱、養分含量、生產廠名、生產日期或批號、標準編號等信息。
五、復合肥包裝、運輸和貯存
新版標準對復合肥的包裝、運輸和貯存也提出了相應的要求,以保障產品在流通過程中的質量和安全。
六、復合肥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限量要求
新版標準增加了對復合肥中有毒有害物質的限量要求,如有機物污染物、病原微生物等,以確保肥料的安全性。這些限量要求執行GB 38400-2019《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質的限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