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6808-2008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電氣安全檢測試驗,安規試驗第三方檢測機構
1.電源功能試驗
試驗目的是檢驗控制器對交流電網供電電壓波動和負載的適應能力以及電源的容量.
在試樣處于正常監視的狀態下,切斷試樣的主電源,使試樣由備用電源供電,再恢復主電源,檢查并記錄試樣主,備用電源的轉換,狀態的指示情況及其主電源過流保護情況.
2.絕緣電阻測試
試驗目的是檢驗控制器的絕緣性能.
試樣要求外部帶電端子與機殼間的絕緣電阻值應不小于20兆歐,試樣的電源輸入端與機殼間的絕緣電阻值應不小于5020兆歐.對試樣施加500v的直流電壓,持續60s,測量其絕緣電阻值。
3.電氣強度試驗
目的是為了檢驗控制器的電氣強度。
試樣的電源插頭與機殼間應能耐受頻率為50HZ,有效電壓為1250v的交流電壓歷時1分鐘的電氣強度試驗,試驗期間試樣不應由擊穿現象。
4.電源瞬變試驗
試驗目的主要是檢驗控制器抗電源瞬變的干擾能力。
5.碰撞試驗
試驗目的主要是檢驗控制器表面部件在經受碰撞時的可靠性。
試驗要求:試驗期間,試樣應保持正常監視狀態,試驗后,試樣不應有機械損傷和緊固不為松動現象.
試驗方法:對試驗樣品的表面的每個易損部件(如指示燈,顯示器等)施加3次能量為0.5J的碰撞。在進行試驗時應小心進行,以確保上一組碰撞的結果不對后續各組碰撞的結果產生影響,在認為可能產生影響時,應不考慮發現的缺陷,取一新的試件,在同一位置重新進行碰撞試驗。試驗期間,觀察和記錄試樣的工作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