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25119-2010軌道交通機車車輛電子裝置電源斷電過電壓測試服務環境試驗及電磁兼容測試服務|天津|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陜西IP防護等級認證測試服務
A.電源電壓的變化試驗:
由蓄電池供電的電子裝置,應在表1的所有供電電壓下正常工作。
表3由蓄電池供電的電子裝置的供電電壓
供電電壓
供電方式
不帶電壓調整器的蓄電池供電
帶電壓調整器的蓄電池供電
*低電壓
0.7Un
0.8Un
標稱電壓
Un
Un
*高電壓
1.25Un
1.1Un
不超過0.1s的電壓波動不應引起功能異常
0.6Un~1.4Un
0.7Un~1.3Un
不超過1s的電壓波動不應引起損壞,允許功能降級
1.25Un~1.4Un
1.1Un~1.4Un
電子裝置的供貨商應指明其功耗以便于計算蓄電池電纜配線。
B.電源斷電試驗
輸入電壓間斷10ms以下時定義如下:
---S1級:無間斷;
---S1級:間斷10ms;
這種間斷不應引起裝置的任何失效。規定的時間是針對標稱電壓而言,級別應由系統設計者選擇。
C.電源過電壓試驗:
產生的電源過電壓應為:試驗波形的*性應與控制系統電源電壓相同,試驗波形的施加前后都應為正常供電電壓。測量電壓時,應以控制系統電源回線為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