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RF技術的不斷成熟,市場上出現越來越多的RF產品。在經濟日益全球化的今天,要想將產品銷售到世界各地,首先就要獲取各國的銷售資格。不同的國家有不同法規標準。歐盟就要做歐盟就要做R&TTE, 美國就要做FCC ID,日本就是TELEC等等;然后還要知道產品的工作頻率及工作方式。
頻率不同使用的標準也不相同。同樣做FCC ID的產品,27MHZ的產品適用Part 15 C 15.227,但2.4GHZ的產品則要用Part 15 C 15.247或Part 15 C 15.249。同一頻率的產品工作方式的不同也會有不同的測試標準,同是2.4GHZ的產品,FHSS和DSSS 是不同的工作方式,測試方法和法規標準就完全不同。也有一些頻段在有些國家允許使用,但在另外一些國家則是禁止的。比如:FM(88MHZ-108MHZ)在美國是允許使用的,但在歐洲則是禁止的,而在韓國則可以使用,但必須在當地測試才會被認可。在做RF產品測試認證的時候一般需要兩套測試樣機,其中一套為持續發射,另一套則為正常工作樣機,持續發射的樣機是為了使EUT在持續工作狀態下得到*大的發射功率(或場強)。在準備工作完成后,根據適合和法規標準,依照正確的測試方法對EUT進行全面規范的測試。接下來,在測試工程中的Setup照片拍攝和測試結束后對EUT 照片的拍攝。測試結束后,整理數據,照片做好報告與客戶提供的產品申請文件資料一起遞交相關審核機構進行*后證書的申請工作。
那么RF產品要進行哪些測試項目?
1. RF方面;
2. EMC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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